上海外环外二套首付降至15%并新增换购支持

现行

政策发布 2026-08-20·内容更新 2026-08-28

政策要点

购买已完成建设的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取得产权后5年内可按年提取;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及配套车位、储藏室等费用;外环外第二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降至15%;特定卖旧买新贷款贴息最高5万元;出售内环内旧房并购买外环外新房符合条件可获3万元补贴。

1.适用对象

  • 按房屋建设状态、产权取得时间、外环内外、住房套数及换购路径匹配。

2.具体规则

  1. 1上海外环外二套最低首付为15%。适用时需满足贷款类型为商业贷款,住房套数为第二套,房屋类型为住宅,住房区域为外环外。自2026-08-21起执行。只表示政策最低比例,实际审批以银行为准。
  2. 2已完成建设新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为付首款。适用时需满足房屋市场为新建商品住房,建设状态为已完成建设。自2026-08-21起执行。具体办理流程以公积金中心为准。
  3. 3取得产权后5年内按年提取公积金为5年。适用时需满足房屋市场为新建商品住房,已取得产权为是,累计上限为自筹款。自2026-08-21起执行。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自筹购房款。
  4. 4特定卖旧买新贷款贴息上限为5万元。适用时需满足卖旧买新为是,交易符合条件为是。自2026-08-21起执行。需核对旧房、新房、贷款和申请时间完整条件。
  5. 5出售内环内旧房购买外环外新房补贴为3万元。适用时需满足旧房区域为内环内,新房区域为外环外,新房类型为新建商品住房,交易符合条件为是。自2026-08-21起执行。需核对申请窗口和补贴资金规则。

3.生效时间与状态

文件于2026-08-20发布,自2026-08-21起施行

截至2026-08-28,该政策仍处于现行状态

文件文号为沪建房管联〔2026〕359号。

4.办理前核对

  • 确认住房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和银行最终审批比例
  • 核对合同执行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安排
  • 确认购房地区、住房套数和房屋性质
  • 预留评估价或审批金额变化带来的补充首付款
  • 确认账户状态、连续缴存、申请人数和住房套数
  • 核对历史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地方上浮条件
  • 确认申请期限、房屋区域、交易类型和补贴资金上限
  • 在签约前核对补贴未获批准时的资金安排

5.政策边界

  • 签约、缴税或提交贷款申请前,应重新核对政策状态和原文中的适用日期。
  • 政策页面用于信息整理,实际资格、额度、税费和贷款结果以受理机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