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房资格、首付比例与增值税年限继续放宽

部分已调整

政策发布 2024-09-29·内容更新 2026-08-28

政策要点

商贷首套15%、二套25%、部分差异化区域二套20%;非沪籍外环外购房缴纳年限降至1年;符合居住证积分条件者部分规则可按沪籍家庭执行;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调至2年。

1.适用对象

  • 按区域、户籍/居住证、住房套数、贷款类型和持有年限匹配。

2.具体规则

  1. 1上海首套商业贷款最低首付为15%。适用时需满足贷款类型为商业贷款,住房套数为首套,房屋类型为住宅。自2024-10-01起执行。实际审批比例以银行为准。
  2. 2上海二套一般区域最低首付为25%。适用时需满足贷款类型为商业贷款,住房套数为第二套,房屋类型为住宅,住房区域为外环内。自2024-10-01起执行。外环外已有更具体15%规则优先。
  3. 3上海差异化区域二套最低首付(历史)为20%。适用时需满足贷款类型为商业贷款,住房套数为第二套,房屋类型为住宅,住房区域为外环外。自2024-10-01起至2026-08-21止。已被2026-08-21外环外15%规则替代。
  4. 4非沪籍外环外购房缴纳年限为1年。适用时需满足户籍类型为非本市户籍,住房区域为外环外。自2024-10-01起执行。还需结合2025、2026年的套数及内环内政策。

3.生效时间与状态

文件于2024-09-29发布,自2024-10-01起施行

截至2026-08-28,部分内容已经被后续政策调整,办理时要继续核对当前现行规则。

4.办理前核对

  • 确认家庭成员范围、户籍或居住证条件和住房套数
  • 核对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年限及购房区域
  • 确认住房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和银行最终审批比例
  • 核对合同执行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安排
  • 确认本次办理地点属于上海政策适用范围
  • 以办理当日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的正式受理口径为准
  • 实际审批比例以银行为准
  • 外环外已有更具体15%规则优先

5.政策边界

  • 本页部分口径已经调整,涉及首付、资格、税费或额度时要优先查看后续政策。
  • 签约、缴税或提交贷款申请前,应重新核对政策状态和原文中的适用日期。
  • 政策页面用于信息整理,实际资格、额度、税费和贷款结果以受理机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