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二套最低首付下调并启动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

已失效

政策发布 2023-08-31·内容更新 2026-08-28

政策要点

全国最低首付下限调整为首套20%、二套30%;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LPR+20bp;启动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

1.适用对象

  • 住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地方仍可差别化实施。

2.具体规则

  1. 1首套商业贷款最低首付为20%。适用时需满足贷款类型为商业贷款,住房套数为首套,房屋类型为住宅。自2023-08-31起至2024-05-18止。地方政策及银行审批可高于国家下限。
  2. 2二套商业贷款最低首付为30%。适用时需满足贷款类型为商业贷款,住房套数为第二套,房屋类型为住宅。自2023-08-31起至2024-05-18止。地方政策及银行审批可高于国家下限。

3.生效时间与状态

文件于2023-08-31发布,自2023-08-31起施行

该政策已于2024-05-18结束执行,仅用于查询历史口径。

4.办理前核对

  • 确认住房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和银行最终审批比例
  • 核对合同执行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安排
  • 确认购房地区、住房套数和房屋性质
  • 预留评估价或审批金额变化带来的补充首付款
  • 确认本次办理地点属于全国政策适用范围
  • 以办理当日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的正式受理口径为准
  • 地方政策及银行审批可高于国家下限

5.政策边界

  • 本页记录的是已经结束执行的历史政策,不能直接用于当前交易测算。
  • 国家政策通常给出基础框架或下限,地方可以按城市情况制定更具体的执行口径。
  • 签约、缴税或提交贷款申请前,应重新核对政策状态和原文中的适用日期。
  • 政策页面用于信息整理,实际资格、额度、税费和贷款结果以受理机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