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商业贷款首付与非京籍购房条件
部分已调整政策要点
商贷首套最低首付15%、二套20%;非京籍在五环内外适用差异化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
1.适用对象
- 按住房套数、五环内外、户籍及缴纳年限匹配。
2.具体规则
- 1北京首套商业贷款最低首付为15%。适用时需满足贷款类型为商业贷款,住房套数为首套,房屋类型为住宅。自2024-10-01起执行。实际审批以银行为准;需检查后续本地政策。
- 2北京二套商业贷款最低首付为20%。适用时需满足贷款类型为商业贷款,住房套数为第二套,房屋类型为住宅。自2024-10-01起执行。实际审批以银行为准;需检查后续本地政策。
3.生效时间与状态
文件于2024-09-30发布,自2024-10-01起施行
截至2026-08-28,部分内容已经被后续政策调整,办理时要继续核对当前现行规则。
4.办理前核对
- 确认住房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和银行最终审批比例
- 核对合同执行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安排
- 确认购房地区、住房套数和房屋性质
- 预留评估价或审批金额变化带来的补充首付款
- 确认家庭成员范围、户籍或居住证条件和住房套数
- 核对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年限及购房区域
- 确认本次办理地点属于北京政策适用范围
- 以办理当日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的正式受理口径为准
5.政策边界
- 本页部分口径已经调整,涉及首付、资格、税费或额度时要优先查看后续政策。
- 签约、缴税或提交贷款申请前,应重新核对政策状态和原文中的适用日期。
- 政策页面用于信息整理,实际资格、额度、税费和贷款结果以受理机构审核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