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现行政策要点
取消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标准并衔接全国契税、增值税政策;无法准确核定原值的个人住房转让按规定比例核定征收个税。
1.适用对象
- 上海住房交易税费。
2.具体规则
- 1普通/非普通住宅标准为已取消。适用时需满足城市为上海。自2024-12-01起执行。历史交易仍需按当时政策处理。
3.生效时间与状态
文件于2024-11-18发布,自2024-12-01起施行
截至2026-08-28,该政策仍处于现行状态。
4.办理前核对
- 确认家庭住房套数、建筑面积和税务计税价格
- 在申报当日按税务部门查询结果复核税率
- 保存原购房、缴税和出售住房的完整材料
- 确认优惠期限、家庭住房情况和实际已缴税额
- 确认本次办理地点属于上海政策适用范围
- 以办理当日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的正式受理口径为准
- 历史交易仍需按当时政策处理
5.政策边界
- 签约、缴税或提交贷款申请前,应重新核对政策状态和原文中的适用日期。
- 政策页面用于信息整理,实际资格、额度、税费和贷款结果以受理机构审核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