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地商业贷款“认房不认贷”

现行

政策发布 2023-09-01·内容更新 2026-08-28

政策要点

居民家庭在上海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既往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按首套住房执行商业贷款政策。

1.适用对象

  • 上海名下无成套住房。

2.具体规则

  1. 1上海无房按首套商业贷款认定为首套。适用时需满足本地住房套数为0,既往贷款记录为不计既往贷款记录。自2023-09-02起执行。住房套数查询口径以主管部门和银行为准。

3.生效时间与状态

文件于2023-09-01发布,自2023-09-02起施行

截至2026-08-28,该政策仍处于现行状态。

4.办理前核对

  • 确认住房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和银行最终审批比例
  • 核对合同执行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安排
  • 确认本次办理地点属于上海政策适用范围
  • 以办理当日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的正式受理口径为准
  • 住房套数查询口径以主管部门和银行为准

5.政策边界

  • 签约、缴税或提交贷款申请前,应重新核对政策状态和原文中的适用日期。
  • 政策页面用于信息整理,实际资格、额度、税费和贷款结果以受理机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