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延续

现行

政策发布 2025-12·内容更新 2026-08-28

政策要点

出售自有住房后一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房,可按新购金额与原转让金额关系申请全部或按比例退还已缴个人所得税。

1.适用对象

  • 同一城市。
  • 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
  • 产权人关系符合规定。

2.具体规则

  1. 1换购住房个税全额退税为全额退税。适用时需满足新购住房金额为不少于原住房转让金额,换购间隔为1,同一城市为是。自2026-01-01起至2027-12-31止。不得超过出售原住房已缴个税;产权人关系须符合规定。
  2. 2换购住房个税按比例退税为已缴个人所得税乘以新购住房金额,再除以原住房转让金额。适用时需满足新购住房金额为原住房转让金额,换购间隔为1,同一城市为是。自2026-01-01起至2027-12-31止。产权人关系须符合规定。

3.生效时间与状态

文件于2025-12发布,自2026-01-01起施行

截至2026-08-28,该政策仍处于现行状态。

4.办理前核对

  • 保存原购房、缴税和出售住房的完整材料
  • 确认优惠期限、家庭住房情况和实际已缴税额
  • 核对旧房出售、新房购买和申请补贴的时间窗口
  • 保存合同、登记、贷款和补贴受理材料
  • 确认本次办理地点属于全国政策适用范围
  • 以办理当日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的正式受理口径为准
  • 不得超过出售原住房已缴个税;产权人关系须符合规定
  • 产权人关系须符合规定

5.政策边界

  • 国家政策通常给出基础框架或下限,地方可以按城市情况制定更具体的执行口径。
  • 签约、缴税或提交贷款申请前,应重新核对政策状态和原文中的适用日期。
  • 政策页面用于信息整理,实际资格、额度、税费和贷款结果以受理机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