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现行

政策发布 2024-09-29·内容更新 2026-08-28

政策要点

允许浮动利率房贷借款人与银行协商重定价周期;存量房贷利率与新发放房贷利率偏离达到一定程度时,可协商调整加点幅度。

1.适用对象

  • 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具体以银行与合同为准。

2.具体规则

  1. 1允许浮动利率房贷借款人与银行协商重定价周期。
  2. 2存量房贷利率与新发放房贷利率偏离达到一定程度时,可协商调整加点幅度。

3.生效时间与状态

文件于2024-09-29发布,自2024-11-01起施行

截至2026-08-28,该政策仍处于现行状态

文件文号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

4.办理前核对

  • 区分LPR、合同加点和银行最终执行利率
  • 以正式审批和贷款合同确认实际利率
  • 确认本次办理地点属于全国政策适用范围
  • 以办理当日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的正式受理口径为准

5.政策边界

  • 国家政策通常给出基础框架或下限,地方可以按城市情况制定更具体的执行口径。
  • 本页没有可直接计算的规则原子,具体数值和办理条件应回到政策原文核对。
  • 签约、缴税或提交贷款申请前,应重新核对政策状态和原文中的适用日期。
  • 政策页面用于信息整理,实际资格、额度、税费和贷款结果以受理机构审核为准。